22种禁养犬黄龙溪也不能养了

2010-08-18 16:48:55 作者:jiwa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在两个月的缓冲期后,9月1日起,在限养区内个人将禁养22种烈性犬、大型犬。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中心城区被明确为限养区,部分不愿意送走爱犬的市民开始谋划向相对较近的郊区搬家。记者昨日获悉,双流县、青白江区、新都区等已经确定了本地区的限养区,华阳街道、黄龙溪镇等被划入了限养区。

  双流

  划定4个限养区域

  9月1日起开查违法养狗

  日前,双流县就贯彻落实《条例》召开工作会,安排部署了全县犬只规范管理相关工作。会议上明确,根据《条例》双流县将东升街道、华阳街道、西航港街道和黄龙溪镇所管辖的区域划定为限养区域。同时要求,限养区内没有烈性犬、犬只拴(圈)养率达100%,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体育场馆、主要交通干道、商场等公共场所没有违法遛犬现象,犬伤人等现象,限养区养犬登记办证率、物管小区和居民院落宣传概率达95%以上。

  而从9月1日开始,该县还将开展对犬只的集中整治工作。将重点开展限养区内犬只的整治和年检,查处违法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狂犬、伤人犬,规范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等行为。

  青白江

  本月到8月底集中宣传

  限养区内违法养犬将逐户教育

  青白江区在6月底就对犬只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该区已成立了由公安、农发、卫生、城管、工商、房管、教育、传媒、林业和园林等部门组成的犬只管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并把大弯、红阳两个街道列为养犬管理限养区域。限养区内禁养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等22种烈性犬、大型犬种。在限养区内饲养公布的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种的个人,应在2010年9月1日前自行处置所养犬只,犬只可送往非限养区饲养或通过犬业协会联系民间犬只救助机构收养和寄养。

  从本月到8月底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期间,对限养区内违法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以及饲养数量超标的,要逐户进行宣传教育,责令整改。从9月1日起依法开展违法养犬的整治行动。

  新都

  将组建犬只管理队伍

  集中整治“犬患”问题

  作为紧邻中心城区的地区,新都也确定了限养区,即区政府所在的新都镇,其余区域为非限养区。该区成立了犬只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区犬只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指导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要求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犬只管理工作机构。

  在加强宣传方面,该区将在街道、社区的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休闲广场等地竖立、张贴禁止犬只入内、禁止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警示牌。针对一些“犬患”问题突出的街道、路段、广场和公共场所等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做好违规饲养犬只和敞放犬只的收容工作,坚决捕捉、捕杀野犬、狂犬、伤人犬。该区将抽调力量组建犬只管理队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争做到非限养区养犬报审率达90%以上,限养区养犬审核办证率达95%以上。 成都商报记者 李娅

  除成都中心城区外 以下地方也限养狗狗

  双流:东升街道、华阳街道、西航港街道和黄龙溪镇所管辖的区域

  青白江:大弯、红阳两个街道

  新都:区政府所在的新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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